HR 1242 IH.
113日国会 第一届会议
H. R. 1242
禁止使用无人机杀死美国在美国的公民。
在代表院里
2013年3月18日 罗布布尔先生介绍了以下条例草案;这是介绍委员会委员会(常设选择),除司法机构和武装服务委员会外,在每案中由发言人决定的期限,以便审议此类规定委员会的司法管辖区
法案
禁止使用无人机杀死美国在美国的公民。 由美国大众举办的参议院和众议院颁布了它,
第1节。无人机。
(a)定义 - 在本节中 -
(1)术语“无人机”是指无人驾驶飞机(如2012年FAA现代化和改革法案的第331条所定义(49 U.S.c. 40101注));
(2)术语“严重的身体伤害”在美国代码第18条第13段第1365节中有含义;和
(3)在领土意义上使用的术语“美国”,在第18条,美国法典第5节中有意思。
(b)禁止 - 联邦政府不得使用无人机杀死位于美国的美国公民。根据本次委员会的禁令不适用于为另一个人构成迫在眉睫的死亡或严重身体伤害的个人。本节中的任何内容都不会被解释为暗示宪法否则否则允许在美国在美国杀害美国的公民,而不适当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