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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6月10日,星期五

前美国国家安全局高级主管承认未经授权访问政府电脑

华盛顿消息,前国家安全局(NSA)高级主管托马斯·德雷克今天在巴尔的摩地区法院对一项指控认罪犯罪信息美国司法部刑事部助理司法部长兰尼·a·布鲁尔宣布,指控他未经授权进入美国国家安全局的电脑。

54岁的德雷克在美国地区法院法官理查德·贝内特(Richard D. Bennett)面前认罪,承认故意超出电脑授权访问权限的轻罪。宣判定于2011年7月15日,美国东部时间下午3点。

“今天,托马斯·德雷克承认他非法进入国家安全局机密计算机系统获取信息,然后将信息提供给另一个没有获得授权的人。正如今天的认罪声明所显示的那样,在涉及机密信息的案件中,我们必须始终在追究违法者责任、但不披露情报机构认为在审判中使用会危害国家安全的高度敏感信息,”助理检察长布鲁尔说。“被授予获取我国最敏感信息的特殊权限的个人,不能单方面决定无视他们与政府就如何处理这些信息所达成的法律和协议。”

根据陈述的事实从2001年8月到2008年4月,德雷克在美国国家安全局工作。在他的工作中,德雷克获得了绝密许可,可以进入机密计算机系统,如美国国家安全局的内部网或NSANet。德雷克收到了关于处理国安局官方信息的限制和要求的各种安全简报,并知道国安局限制其电脑和NSANet的使用和访问,仅供官方使用。

根据事实陈述,大约从2006年2月到2007年3月,德雷克故意进入NSANet,获取了国家安全局的信息,并将信息提供给了未经许可或授权的其他人。

同样在今天,作为被告认罪的交换,政府提交了一份驳回在宣判的时候,对德雷克的未决起诉。德雷克在2010年4月的起诉书中被控故意保留机密信息、妨碍司法公正和虚假陈述。

根据政府的动议,法院根据《保密信息程序法案》(CIPA)作出的审前裁决要求,高度机密的信息必须在庭审时公开的证物中出现,而不需要替代。美国国家安全局的结论是,这样的披露会损害国家安全。根据该文件,在CIPA诉讼中,当事人表明他们合理地希望披露哪些机密信息,并由法院决定在庭审中如何使用以及使用哪些机密信息。政府必须确定这些机密信息的泄露是否会损害国家安全,以及相应的起诉会受到怎样的影响。

该案件由刑事部高级诉讼律师William M. Welch II和刑事部公正性科审判律师John P. Pearson起诉。美国联邦调查局(FBI)和美国国家安全局(NSA)安全与反情报办公室(Office of Security & Counterintelligence)对此案进行了调查。国家安全司也在这个问题上提供了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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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司法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