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间谍


向国会提交的关于外国收藏品和工业间谍活动的年度报告

1998


内容

重要发现

背景

威胁概述

法律收集与间谍行为

经济间谍活动的成本

经济间谍法的影响

威胁的来源

目标资讯及科技

收集方法

间谍和其他非法收集方法

合法的收集方法

附录/案例总结

脚注


重要发现


背景

T1995财政年度情报授权法案,第809(b)条要求总统每年向国会提交关于外国经济收集和工业间谍活动对美国工业的威胁的最新信息。本报告更新了第三份报告向国会提交的关于外国经济收集和工业间谍的年度报告这部电影于1997年6月上映。

《情报授权法》进一步规定了要报告的对美国工业的威胁的三个方面,以及该威胁的任何趋势,包括:(1)进行外国工业间谍活动的外国政府的数量和身份;(2) 此类间谍活动针对的工业部门和信息技术类型;(三)进行间谍活动的方法。

为了协调以社区为基础的应对上述要求,国家反间谍中心(NACIC)请求以下12个机构的援助:

其中10个机构对索取资料的要求作出了答复。在10个参与机构中,有3个没有新的资料可以报告。其余七家机构提供了与外国对美国持续的经济收集有关的事件和趋势。


威胁概述

年代美国在各种前沿、技术和科学领域的强大能力,以及美国的开放性,继续使美国成为从事经济情报收集和间谍活动的外国的首要目标。同样,商业秘密信息的开发和生产是美国贸易、商业和商业的组成部分,商业秘密的安全对于维持美国经济关键部门的健康和竞争力至关重要。

在大多数情况下,外国收藏家并不区分军事技术、民用技术、专有信息和商业秘密——他们只是收集他们认为有价值的东西。

随着各国将国家安全与经济安全联系起来,日益激烈的经济竞争重新定义了间谍活动的背景。情报部门正从主要关注军事机密扩展到收集经济情报。由于美国公司和研究中心严重依赖通信系统、计算机网络和电子设备来处理和存储信息,因此美国特别容易受到外国收藏重点不断变化的影响。当外国情报机构的能力和经验支持美国公司的外国竞争对手时,间谍威胁尤其令人担忧。

经济犯罪对美国的各种工业和企业都有严重影响,因此也影响到美国的经济福祉。外国政府和主要外国工业部门在本国商业情报收集工作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他们积极瞄准美国个人、公司、行业和美国政府,窃取先进的关键技术、商业秘密、专有信息以及支持其国家商业优先事项和经济安全议程的研发计划成果。

针对美国利益的海外收集工作在三个领域发生了逐步变化:


法律收集与间谍行为

T这里没有经济或工业间谍活动的一致定义。美国司法部长将经济间谍定义为“非法或秘密地针对或获取敏感的金融、贸易或经济政策信息、专有经济信息或关键技术。”这一定义排除了构成绝大多数经济收集的公开和合法信息的收集。完全公开和合法的激进情报收集可能会损害美国工业,但不是间谍活动。然而,它可以帮助外国情报机构识别信息缺口,在某些情况下可能是经济间谍活动的前兆。

授权这份报告的法规将工业间谍定义为由外国政府或外国公司在外国政府的直接协助下针对美国私营公司进行的旨在获取商业秘密的工业间谍活动。这一定义不适用于没有外国政府参与的私人实体的活动,也不适用于合法获取商业有用信息的努力,例如通过互联网。虽然其中一些合法活动可能是秘密收集的前兆,但并不构成工业间谍活动。一些国家有政府与工业联系的悠久传统;然而,通常很难确定什么是外国政府资助的间谍活动,这是《经济间谍法》(U.S.C Title 18, Section 1831)的必要要求。


经济间谍活动的成本

很难评估经济间谍活动和商业机密被盗造成的美元损失。美国情报界还没有系统地评估成本。美国工业安全协会(ASIS)对财富1000家公司和300家增长最快的公司进行了一项知识产权损失调查。尽管总体回复率为12%,但在1996-97年的17个月期间,被回复者报告了440亿美元的已知和疑似损失。(1)这些损失中绝大多数属于可疑类别。

太平洋西北国家实验室根据美国联邦调查局的合同,开发了一种客观评估和确定知识产权盗窃造成经济损失范围的方法。这一经济损失模型最初被应用于一起案件的事实,该案件涉及一家外国竞争对手从一家美国公司窃取知识产权,该竞争对手因此占领了市场。(2)使用这个工具,在这个案例中知识产权的滥用导致了超过6亿美元的销售损失,直接损失了2600个全职工作岗位,在14年的时间框架内,整个经济损失了9542个工作岗位。分析还确定,美国贸易平衡受到了7.14亿美元的负面影响,税收收入损失总计1.29亿美元。经济损失模型将继续在个案基础上使用,并可用于法庭目的,以产生公正和独立的损失估计。


经济间谍法的影响

年代自1996年《经济间谍法》颁布以来,美国执法部门利用法律结构的变化,填补了联邦法律的许多空白和不足。美国情报界、执法界和美国工业界之间建立了重要的伙伴关系,从而能够迅速发现并成功进行调查。

根据《经济间谍法》,有五起案件已经或正在被起诉。根据该法案,被列为商业秘密盗窃目标的美国公司包括吉列公司(Gillette Company)、匹兹堡平板玻璃公司(PPG)、百时美施贵宝公司(Bristol Myers Squibb)、艾弗里丹尼森公司(Avery Dennison Corporation)和Joy Mining Machinery。在每个案例中,都避免了重大的经济损失。到目前为止,涉及三个案件的四个人已经对《美国法典》第18条第1832条——窃取商业秘密——认罪。(3)然而,没有证据表明外国政府直接参与了这些案件。另外两个案件涉及对外国人和一个外国企业的起诉。此外,目前存在一份针对一名台湾人的未执行逮捕令。这些案件的起诉仍在进行中,调查仍在继续,以充分确定外国政府参与的程度。

每一项起诉和起诉都是美国联邦政府与美国工业界密切合作的有力例证。为了促进这种合作,联邦调查局采取了一些主动行动。联邦调查局的国家安全部门赞助了六场地区性的经济间谍会议。这些会议汇集了在经济间谍事务中发挥作用的美国工业和联邦政府犯罪和情报部门的元素。联邦调查局的国家安全问题意识和反应项目(ANSIR)旨在在企业安全专业人员、执法人金博宝正规网址员和其他人员之间建立一个全国性的交流网络,就各种国家安全问题,包括经济间谍活动。此外,FBI目前正在与工业界合作开发一个在线系统,以方便及时分享有关事件报告、威胁概况和工业界与FBI之间的推荐信息。ReportsReports联邦调查局还开始努力将《经济间谍法》中的操作语言纳入《联邦收购条例》(FAR)。FAR为联邦政府执行机构的收购提供了统一的政策和程序。

国防部反情报技术保护工作组是由国防部情报机构和国防部长办公室(OSD)反情报理事会共同努力成立的。工作组的目的是促进机构间合作,以确定、协调和促进反情报信息和支持技术保护和关键技术的活动的共享。该论坛提供了关于外国政府意图、收集能力以及针对美国关键技术、系统和子系统的行动的信息交流。与会者来自国防部、OSD、FBI、NSA、国家侦察局、NACIC和其他美国政府机构。


威胁的来源

一个一些外国,包括一些美国的传统盟友,继续对美国进行收集。今年,有8个国家被认定为最积极参与收集美国专有经济和工业信息的国家。(4)这些国家并没有反映出针对美国利益的全部情况——只是最严重的威胁。

1997年年度报告列出了12个据信是美国专利信息和关键技术收集最活跃的国家,但没有排名。今年被排除在名单之外的4个国家并未完全停止收集行动,但据信它们对美国利益的威胁有所减弱。

对美国经济和工业利益的威胁既包括意图,也包括能力。今年优先国家名单上的所有国家都有从事经济收集和经济间谍活动的意图和能力。敌对意图包括对美国进行有效的经济间谍活动的意愿和能力。一个有效的外国收集项目侧重于一个国家的本土商业和国防工业可以使用的技术和信息。此外,在许多最活跃的经济收集国之间存在着政府和企业之间的密切关系,这一因素有助于确定有针对性的优先事项和促进信息的有效传播。此外,要对美国工业产生足够的负面影响,外国必须有能力利用窃取的技术,并有从窃取的技术中获利的基础,比如大型经济体、先进的工业部门或第三国买家。


目标资讯及科技

F外国的收集努力继续受到军事力量现代化、经济竞争和使用双重用途技术的商业现代化的推动。以双重用途技术为目标为外国收藏家提供了很高的投资回报,而且美国发现任何偏离其所声明的最终用途的可能性很低。大部分收集的信息是受限制的、敏感的和/或专有的,其损失将损害美国的经济利益。收集到的信息中只有一小部分是分类的。

根据DSS,美国国防工业在1997年的可疑活动报告显示,外国政府和商业赞助实体继续以武器部件、开发技术和技术信息为目标,而不是完整的武器系统和军事装备。欠发达国家寻求成本较低但仍能提高军事能力的老技术。更多发达国家似乎在寻求更先进的技术信息,以复制或对抗美国的军事系统。一份对1997年疑似针对关键技术的事件报告的审查重申,国防部的所有18类军事关键技术清单(MCTL)仍然是外国军事和/或经济开发兴趣的主题。大多数MCTL类别具有双重用途,包括:

在MCTL列出的18个技术类别中,DSS观察到,最受欢迎的5个技术是(按顺序):信息系统、航空系统、传感器和激光、电子、军备和高能材料。过去,DSS只强调最受欢迎的三个MCTL类别;然而,目前的报道与1996年相比只有轻微的变化,当时传感器和激光技术超过航空系统成为第二大最受欢迎的技术。

在这五个主要的科技类别下,外国投资者在一九九七年更感兴趣的几个具体领域包括:

信息系统:

航空系统:

传感器和激光:

电子学:

军备和高能材料:


收集方法

T在这里,外国的收集方法没有明显的变化。经济和工业收集的从业者很少使用一种收集方法。相反,他们结合了多种收集技术,将合法和非法、传统和更创新的方法结合在一起。1997年,外国个人、企业、政府实体和情报相关人员进行了收集活动。这些外国利益集团并非总是由政府资助,并表现出不同程度的可疑活动。

与传统的间谍活动一致,绝大多数外国情报收集最初是通过合法和公开的手段进行的,这可能是经济间谍活动的前兆。外国情报机构和公司在针对美国境内和境外的美国目标开展行动时,主要依靠HUMINT收集情报。外国收藏家很可能会因为法律风险和成本而避免在美国境内进行技术收藏。然而,大多数现代外国情报和安全机构都有能力监控本国境内的电话、传真和计算机传输。


间谍和其他非法收集方法

1997年的调查显示,外国情报机构和其他政府支持的实体继续使用传统的秘密间谍手段,获取美国的商业机密、关键技术,甚至公开信息。这些方法包括招募特工、美国志愿者和随从、秘密进入、盗窃和电脑入侵。据联邦调查局称,正在审理的电脑入侵案件有了显著增加。


合法的收集方法

除了传统的间谍活动和其他非法活动,外国政府、实体和代理人利用各种合法的收集方法,以美国经济和专有信息为目标,这些信息可能是开源的、专有的、限制的,甚至是机密的。因此,这些方法并不一定涉及非法或非法活动。其中一些合法活动可能是秘密或非法收集的前兆;然而,它们本身并不构成非法活动的证据。合法的收集方法可以包括合资企业、外国学生、科学交流、互联网接入、主动提出的信息请求、文化目标、并购和访问美国设施。

美国国防工业报告可疑活动证实,在整个1997年,许多方法被用来收集国防相关的信息和技术。尽管这些收集行为具有合法性质,但它们可能是更广泛的、有针对性的情报收集工作中的一个重要因素。下列收集方法与1997年可能的收集工作有关:

根据美国国防工业向DSS的报告,以下五种收集方法(按顺序)在1997年与外国活动联系最频繁。

主动请求。
自1995年发展支助事务司开始统计以来,外国主动要求提供资料的报告增加了两倍。这些要求来自电子邮件、电话、传真和邮件,并且来自外国公司、个人、政府官员和组织。互联网的使用已经成为主动请求的首选工具,因为它提供了一种国际的、低成本的、匿名的媒介来联系已被清除的承包商雇员。1997年,发展支助事务部门再次报告受限制国家主动提出的资料要求。(5)

参观美国设施。
参观者继续要求提供超出已批准讨论范围的信息,在短时间内预约其他公司或子公司的经纪人,以及对照片敏感的生产线。此外,还比较频繁地报道了访问参与多国培训工作的外国人员的收集工作。这些访问者要求美国同行提供受限制和/或控制的技术。

根据1997年总会计师事务所的一份报告,数千名来自俄罗斯和中国的科学家、研究人员和官员在没有安全背景调查的情况下进入了美国的三个核实验室。该报告援引美国能源部实验室劳伦斯·利弗莫尔(Lawrence Livermore)、洛斯·阿拉莫斯(Los Alamos)和桑迪亚(Sandia)的说法,称其安全措施不严。一些被允许进入实验室的人后来被证明与外国情报机构有可疑联系。该报告侧重于能源部“敏感”国家名单上22个国家的公民从1994年至1996年的访问。(6)共有5472名来自这22个国家的参观者来到能源部的实验室。只有892名访问者(16%)接受了背景调查。来自这些敏感国家的游客可以进入一些领域,这些领域的工作可能包括受政府出口限制的技术、非机密但敏感的信息和有价值的设备。尽管能源部同意这份报告的建议,并正在采取广泛的措施来提高安全性,但该部对背景调查确保无隙可查的安全性的观念提出了质疑。

合资企业和研究。
与外国国家访问一样,双方共同努力使外国人员能够接近美国人员,并提供潜在的科技项目和信息渠道。许多报告称,美国人员在参ReportsReports与海外合资企业时被列为目标。有进一步的迹象表明,幌子公司可能也在使用这种操作方法。

国际会议、研讨会和展览。
在这些活动中,美国参与者报告了可能的电话监控和酒店客房入侵。此外,美国技术专家已收到邀请,在国际论坛上分享他们的知识。尽管这些要求中有许多是善意的,但其他要求是向美国专家施压,要求他们提供受限、专有甚至机密信息。

服务的征集和营销。
与过去的报道一致,具有技术背景的外国个人向经过审查的商业和政府研究机构、学术机构和国防公司提供了服务。1997年出现了一种新趋势,外国人捏造过去的工作经历,试图在未保密的公司获得职位。此外,外国软件制造商向已被清除的美国公司征集产品,这些产品已经嵌入了衍生进程和多线程任务。


附录-个案摘要

1996年经济间谍法
(u.s.c., 1832年第18篇)

丹尼尔和帕特里克·沃辛

帕特里克·沃辛和他的兄弟丹尼尔于1996年12月7日被联邦调查局逮捕,他们同意以1000美元的价格将匹兹堡平板玻璃工业公司(PPG)的信息卖给冒充欧文-康宁代表的联邦调查局特工。美国联邦调查局从PPG得到的信息显示,有个人试图将公司的商业机密出售给PPG的主要竞争对手欧文斯-康宁公司的代表。

这两项罪名都是根据《联邦法典》第18章第1832节(盗窃商业秘密)起诉的。1997年4月18日,由于Daniel Worthing极少参与,他被判处6个月的家庭监禁,缓刑5年,以及100小时的社区服务。1997年6月,帕特里克·沃辛对指控供认不讳,被判入狱15个月,缓刑3年。

许凯洛与何志浩

1997年6月14日,Hsu ki - lo和Chester H. Ho(归化美国公民)因企图窃取百时美施贵宝公司(BMS)专利和授权的抗癌药物Taxol的配方而被FBI逮捕。许和何是台湾元丰纸业公司的雇员。1997年7月19日,许、何和杰西卡·周(积极参与盗窃未遂的台湾公民)被指控犯有11项罪名。11项指控中有两项违反了《美国联邦法典》第18条第1832条(盗窃商业秘密)。周仍在台湾。台湾已经公开表示不会帮助联邦调查局在美国将周绳之以法。这个案子正处于审前阶段。美国司法部(DOJ)对一名初审法官就《经济间谍法》(U.S.C Title 18, Section 1835)中有关商业秘密保护令的关键部分的裁决提出上诉。

这一案件表明,美国企图窃取有价值的商业机密,可能会对美国在全球制药市场的经济地位产生重大影响。如果台湾的元丰纸业公司获得了紫杉醇的合成配方,BMS每年在世界市场上的收入将损失大约2亿美元。在10年期间,这意味着可能损失20亿美元。

品妍阳、惠辰阳、四大支柱公司

1997年9月5日,Pin Yen Yang和他的女儿Hwei Chen Yang(又名Sally Yang)因几项指控被捕,包括美国联邦法典第18章第1832条(盗窃商业秘密)。被起诉的还有Four Pillars Company,该公司在台湾设有办事处,是德克萨斯州El Campo的注册代理商。四柱公司、杨品(四柱董事长)、杨惠辰和李腾鸿博士涉嫌从加州帕萨迪纳市的艾弗里丹尼森公司非法向台湾四柱公司转移敏感、有价值的商业机密和其他专有信息。(7)

李博士是台湾人和美国公民,自1986年以来一直是艾弗里丹尼森公司在俄亥俄州康科德的员工。李博士涉嫌从四柱/Pin Yen Yang收受15万至16万美元因他在大约八年的时间里参与非法转移艾弗里丹尼森的专有制造信息和研究数据。1997年10月1日,联邦大陪审团驳回了一项21项指控,指控Four Pillars、Pin Yen Yang和Sally Yang企图窃取商业秘密、邮件欺诈、电信欺诈、洗钱和收受赃物。他们正在等待审判。1997年10月1日,李博士承认一项电讯欺诈罪名,以换取他在美国政府对被告的案件中的充分合作。艾弗里丹尼森公司的经济损失估计为五千万到六千万美元。

史蒂文·路易斯·戴维斯

1998年1月23日,史蒂文·路易斯·戴维斯(Steven Louis Davis)对联邦政府的指控认罪,他窃取并泄露了吉列公司(Gillette Company)开发的一种新型剃须系统的商业机密。戴维斯受雇于赖特工业,吉列公司的分包商,该公司已被雇用来协助开发新的剃须系统。1997年2月和3月,戴维斯向吉列的竞争对手华纳-兰伯特公司、比克公司和美国安全剃须刀公司披露了技术图纸。这些信息是通过传真和电子邮件披露的。尽管FBI知道戴维斯与一家外资公司(Bic)有过接触,但尚不清楚他是否成功地将商业机密传播到海外。戴维斯于1997年10月3日被捕,并被指控犯有《联邦法典》第18章第1343条(电信欺诈)和《联邦法典》第18章第1832条(盗窃商业秘密)的罪名。1998年4月17日,戴维斯被判在联邦监狱服刑两年零三个月。

约翰·富尔顿


本次调查基于久益采矿机械有限公司提供的信息,久益采矿机械有限公司是一家全球煤矿公司,为长壁采煤机(从地下煤壁表面机械采煤的设备)制造和维修技术部件。约翰·富尔顿(John Fulton)与久益的一名员工接触,试图购买长壁采煤机系统的部分原理图。富尔顿是久益的前雇员,目前经营久益的竞争对手联合矿业电缆。久益员工成为本案的合作证人。

这名合作的证人进行了双方同意的监听对话,富尔顿在对话中表示愿意支付任何金额的钱,以获得与长壁采煤机的楔块接口单元有关的信息。1997年11月21日,富尔顿向合作证人支付了1 500美元购买设计图和技术装订件,这两件都是乔伊公司的专利物品。富尔顿在交易后被联邦调查局逮捕,并被指控非法试图获取商业机密(《美国联邦法典》第18章,第1832节)。

1998年4月14日,富尔顿承认了一项盗窃商业机密的罪名。他将于1998年9月被判刑。

其他窃取商业秘密的行为

哈罗德·沃顿

在伊士曼柯达公司(Eastman Kodak Corporation)工作了28年的哈罗德•沃登(Harold Worden)在退休后成立了自己的咨询公司。沃登随后雇佣了许多前柯达员工,并窃取了大量柯达商业秘密和专有信息,后来他试图将这些信息出售给柯达的竞争对手,包括在中国的公司。Worden承认了美国联邦法典第18章第2314节(盗窃财产的州际运输)的一项重罪。的1996年经济间谍法尚未签署成为法律沃登被判处一年监禁,三个月的家庭监禁,佩戴监控手镯,监督缓刑三年,以及3万美元的罚款。

约翰﹒荷伯

这次调查涉及一名心怀不满的前雇员未经授权侵入语音信箱系统。受害者是标准复制机器公司(Standard),其主要竞争对手是美国子公司日本得宝制造公司(Duplo Manufacturing Corporation of Japan)。John Hebel从1990年到1992年被Standard公司聘为现场销售经理。赫贝尔随后被迪宝公司聘用。通过一位客户主动打来的电话,标准发现Hebel在受雇于Duplo时访问了标准的电子电话信息系统,并利用该信息与标准竞争。

1996年11月6日,Hebel被指控违反《美国法典》第18章第1343节(电信欺诈)。1997年3月14日,Hebel被判缓刑两年。此外,标准公司对迪普罗提起民事诉讼,最终和解金额接近100万美元。


脚注

(1)必须指出的是,这一数字代表了国内工业盗窃和国外经济间谍活动。事实上,ASIS报告的美元损失中只有一小部分是由外国竞争对手、外国情报机构或外国政府赞助的实体造成的。

(2)太平洋西北国家实验室独立于美国公司审计员进行分析。

(3)丹尼尔和帕特里克·沃辛试图将匹兹堡平板玻璃公司的信息卖给冒充欧文斯-康宁公司代表的联邦调查局卧底特工。史蒂文·戴维斯窃取并泄露了吉列公司的商业机密给吉列的几个竞争对手。约翰·富尔顿试图从乔伊采矿机械公司的合作证人那里购买专有技术信息。这四人都承认犯有盗窃商业机密罪。详情见附录。

(4)参与调查的CI机构向NACIC提供了过去一年中似乎涉及针对美国经济和工业信息的事件和趋势汇编。作为协调者,NACIC编制了一份被评估为最积极地损害美国利益的国家总体名单。由于每个CI机构的使命、调查责任和报告标准不同,一个机构的外国收藏家名单可能会与另一个不同。NACIC在编制总清单方面的分析工作力求确保所提交数据的完整性和与评估标准的一致性。

(5)受限制的国家是那些通常不与美国做生意或受到禁运的国家。

(6)能源部的敏感国家名单包括阿尔及利亚、亚美尼亚、阿塞拜疆、白俄罗斯、中国、古巴、格鲁吉亚、印度、伊朗、伊拉克、以色列、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利比亚、摩尔多瓦、巴基斯坦、俄罗斯、叙利亚、台湾、土库曼斯坦、乌克兰和乌兹别克斯坦。

(7)艾弗里丹尼森公司是全球最大的粘合剂产品制造商之一,在全球拥有16,000多名员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