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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武器计划

在中日战争之前和期间,日本皇军生产了各种化学武器。生产的CW药剂包括光气、芥子气、路易斯石、氰化氢和二苯基氰胂。战争期间,他们被带到中国,其中一些被用来对付中国军队和平民。日本化学武器库存包括各种化学填充弹药,包括炮弹、航空炸弹、手榴弹和迫击炮。大多数日本武器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研制的。

日本二战占领后,阿留申群岛留下了一些化学野战弹药。这些武器可能在阿图和基斯卡群岛的洞穴中留下了诱杀装置。1945年日本战败时,驻扎在中国的日本帝国军放弃了化学武器,这些武器被倾倒到河里或掩埋。据估计,中国大部分被遗弃的化学武器(ACW)约70万件埋在吉林省敦化市的哈尔滨区。可能还有200万枚化学弹药被遗弃在吉林省敦化地区,其中包括历史记录中建议的180万发。埋葬地点和临时仓库广泛分布在南部的浙江省和北部的黑龙江省。自战争结束以来,由于长时间的埋葬,大部分出土的ACW都被腐蚀和损坏。

自1990年以来,中国政府一直敦促日本政府处理日本留在中国境内的化学武器。日本政府在内阁批准后,于1997年8月成立了遗弃化学武器协调委员会,努力解决遗弃在中国的化学武器问题。作为这项工作的一部分,成立了销毁遗弃化学武器技术研究小组(以下简称研究小组)。其任务是从技术和专业角度研究各种销毁ACW的技术,并向协调理事会提出其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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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00年4月16日星期日上午9:52: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