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联社
2003年10月8日

专家在中情局泄密案中看到了拖延战术

美联社记者DEB RIECHMANN报道

华盛顿——白宫周三开始向联邦调查局(FBI)运送文件,以便在审查了这些材料后进行CIA泄密调查。一些宪法专家担心,这给了布什政府保留信息的空间。

大约2000名白宫雇员被要求交出电话记录、笔记、信件、日记和其他信息,这些信息可能有助于联邦调查局了解是谁泄露了卧底中情局行动官员瓦莱丽·普莱姆的身份。

调查人员已经采访了前大使约瑟夫·c·威尔逊(Joseph C. Wilson)的妻子普莱姆(Plame),后者曾公开质疑布什有关伊拉克曾试图在非洲购买铀的说法。

白宫新闻秘书麦克莱伦星期三晚上说:“我们正在尽快采取行动,以便将消息传达给司法部。”

早些时候,他说,法律顾问办公室正在审查这些文件,以确保发送到FBI总部的文件是“响应”的,与司法部的要求“相关”。

宪法律师说,法律顾问办公室的做法相当标准,但他们担心政府的保密倾向会促使他们以公共或国家安全利益为幌子隐瞒文件。

美国科学家联合会(Federation of American Scientists)政府保密项目的负责人史蒂文·阿夫特古德(Steven Aftergood)说,这个过程“可能会制造恶作剧的机会”。

他说:“在这些材料被送交司法部之前,对它们进行任何处理至少都是尴尬的。”

阿福特古德说:“在这一点上,建立整个过程的完整性是很重要的,而这个过程至少从远处会引发问题。”“人们不得不怀疑,哪些内容可能会被隐瞒,为什么会被隐瞒,以及谁在监督审查过程。”

麦克莱伦说,现在谈论布什政府是否会行使行政特权向调查人员隐瞒资料还为时过早。白宫官员拒绝回答有关法律顾问办公室在将信息发送给联邦调查局之前是否在标记信息的问题,以防奥巴马政府后来想维护行政特权。

麦克莱伦说:“联邦法律顾问办公室所扮演的角色是协助司法部查清真相,因为没有人比白宫和联邦法律顾问更有兴趣查清真相。”

宪法没有提到行政特权。多年来,总统、法官和政府政策一直在定义它的含义。但自乔治·华盛顿(George Washington)以来,历届总统都使用某种形式的行政特权向公众隐瞒信息。

天主教大学(Catholic University)政治学教授马克·罗泽尔(Mark Rozell)说,通常情况下,受行政特权保护的是会对国家安全造成重大损害、或违反或危及正在进行的刑事调查的材料。罗泽尔曾就这一主题写过一本书。

行政特权还可用于为政府官员及其顾问之间的政策讨论保密。

罗泽尔说:“行政特权的一般标准是,任何受保护的信息都必须为了公众的利益而保密,而不是为了保护政府的政治利益。”“过去,政府会通过声称存在一些国家安全利益或其他广泛的公共利益,来隐瞒具有政治破坏性的信息。”

罗泽尔说,有时,克林顿政府将会创建所谓的“特权日志”——标记为“受行政特权要求”的文件或备忘录清单。“他们并没有正式要求享有行政特权,但他们仍然扣留文件。”

司法部长约翰·阿什克罗夫特(John Ashcroft)没有排除任命一名特别检察官接手调查的可能性,但迄今为止他坚称司法部的反间谍部门可以胜任这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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