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参议院司法委员会[...]小埃里克·h·霍尔德的书面问题
从参议员法因戈尔德秘密法
2.去年我举行了一个听证会我称之为问题“秘密。”我们的法律制度是以公众有权知道法律是什么为基础的。但我们现在知道,在过去的7年里,行政和司法法律机构一直对公众保密,国会也经常如此。主要的例子是法律顾问办公室的约束性意见和外国情报监视法院解释《外国情报监视法》的判决。当然,有时这些意见和决定可能会讨论敏感的行动信息,而这类适当保密的信息不应该公开。但这不应该延伸到解释法律是什么。你是否同意,作为一个一般问题,司法部应该致力于让更多的公众获得OLC的意见和FISA法院的裁决?您是否愿意与我一起立法,如OLC报告法案(第110届国会第3501号法案)和行政命令诚信法案(第3405号法案),以建立一些针对这一问题的法律保护?
国家机密我坚信,透明度是一个好政府的关键。公开让公众相信政府遵守法律。公众监督也提供了一个重要的检查,以反对缺乏说服力的法律推理,倾向于一个特定的结论。一旦新助理总检察长负责法律顾问办公室确认,我计划指示,官方审查共同体的政策有关发表其观点的意见可以最大限度地符合良好的实践和相互竞争的担忧。
在这方面,我支持拟议的法律责任报告法背后的原则。我认为,当司法部断定某一法令的某一条款是违宪的,或它对法令的解释明显与其意图不符时,它应通知国会。正如你的问题所指出的,这种通知受行政部门的合法特权和其他保密事项的制约。我将致力于与国会合作,满足国会在通知方面的合法利益,以及行政部门在效率和保密方面的合法利益。
3.我担心即将离任的奥巴马政府可能利用了“国家机密特权”,以避免对可能的非法活动(包括未经授权的窃听和引渡)承担责任。法院往往非常尊重这些特权的主张,所以肯定有滥用的空间。你是否会承诺审查所有司法部援引国家机密特权以确保该特权被适当援引的未决案件,并撤销任何对维护国家安全没有必要的特权主张?
我将审查司法部援引国家机密特权的重大未决案件,并将与其他机构的领导人和司法部的专业人士合作,确保美国只在合法的适当情况下援引国家机密特权。
4.国家机密特权如此容易被滥用的一个原因是,法院并不总是使用他们可以使用的工具来审查特权主张,比如对特权证据进行摄像头审查。我与参议员肯尼迪和参议员斯佩克特共同发起了《国家机密保护法》(第110届国会第2533号法案),要求法院对这些指控进行有意义的审查。你会支持这项法案的通过吗?
我理解委员会对可能滥用国家机密特权的担忧,并将努力确保只有在法律上和事实上合适的情况下,才能断言国家机密特权。在做出是否支持这项或其他特定立法的最终判断之前,我会咨询司法部(Department of Justice)或其他机构合适的职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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