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宫立即发布
新闻秘书办公室
2009年1月21日赋予我的权力作为总统的美利坚合众国的宪法和法律,为了建立政策和程序管理行政特权的断言现任和前总统与总统发布记录的国家档案馆与记录管理局(奈良)根据1978年总统记录法案,它是在此命令如下:行政命令13489
- - - - - - -
总统的记录
第一节。定义。就本命令而言:
(一)“档案管理员”是指美国的档案管理员或其指定人员。
秒。2。有意披露总统记录的通知。(a)当档案提供通知给现任总统和他的前总统意图披露记录依照1270.46节的奈良规定,档案管理员,使用任何指南提供的现任和前任总统,应确定任何特定的材料,披露,他认为可以提高行政特权的一个实质性的问题。但是,这一顺序并不打算影响现任总统或前任总统对档案管理员未指明的材料行使行政特权的权利。针对现任总统的通知副本应送交总统(通过总统律师)和总检察长(通过法律顾问办公室助理总检察长)。前院长通知的副本应当送交前院长或者其指定的代表。(b)“奈良”是指国家档案和记录管理局。
(c)“总统档案法案”指的是《总统档案法案》(U.S.C. 44, 2201-2207)。
(d)“奈良条例”是指《奈良条例实施总统档案法》(C.F.R. 36)第1270部分。
(e)“总统档案”是指奈良根据《总统档案法》所保存的文件材料,包括副总统档案。
(f)“前总统”是指前总统在其任期内或任期内创造了特定的总统记录。
(g)如果奈良披露总统记录可能损害国家安全(包括处理外交关系)、执法或行政部门的审议程序,则存在“行政特权的实质性问题”。
(h)“法院最后命令”是不得对其提出上诉的法院命令。
(b)在现任总统和前任总统收到意图披露总统记录的通知后30天内,档案管理员可披露该通知所涵盖的记录,除非在这时期的档案已收到索赔由现任或前任总统行政特权或档案已经被现任总统或他的指示被指派者延长时间在一段时间内某些原因和提供的延期通知。如因《奈良管理条例》第1270.44条规定之情形需要较短之期限时,档案保管员应于公告中注明。
秒。3。现任总统对行政特权的要求。(a)在收到通知的目的披露总统记录,总检察长(直接或通过法律顾问办公室的助理总检察长)和总统顾问应当按照他们认为合适的评审记录由相互通知和咨询,等其他行政机构档案,他们认为适当的关于是否调用行政特权是有道理的。
(b)司法部长和总统的律师在行使其自由裁量权时,并在根据本条第(a)款进行适当审查和咨询后,可共同确定援引行政特权是不正当的。作出上述决定时,应当及时通知档案管理员。
(c)如总检察长或bb0的律师认为情况足以援引行政特权,则该问题应由总检察长向总统和总检察长提交总统。
(d)如总统决定援引行政特权,则总统律师应将该特权要求以及该特权涉及的具体总统记录以书面形式通知前总统、档案保管员和司法部长。档案管理员在收到该通知后,除非经现任院长或法院最终命令指示,否则不得披露享有特权的记录。
秒。4。前总统对行政特权的要求。(a)在收到在世的前总统提出的行政特权要求时,档案管理员应与司法部长(通过主管法律顾问办公室的助理司法部长)、总统的律师协商,以及档案管理员认为与档案管理员决定是否尊重前总统的特权要求或尽管有特权要求但仍应披露总统记录有关的其他行政机构。根据本命令第3条所作出的现任总统不得动用行政特权的决定,不应影响档案管理员对前任总统要求特权的决定。
(b)在作出本条第(a)款所提述的决定时,档案管理员应遵守现任院长或其指定人给予他的任何指示,除非法院最终命令另有指示。除非《奈良条例》第1270.44条规定的情况需要更短的时间,否则,档案保管员应在总统记录披露前至少30天将其决定通知在任总统和前任总统。针对现任总统的通知副本应送交总统(通过总统律师)和总检察长(通过法律顾问办公室助理总检察长)。前院长通知的副本应当送交前院长或者其指定的代表。
5秒。。一般规定。(a)本命令中的任何内容均不得解释为削弱或以其他方式影响:
(i)法律授予部门或机构或其首长的权力;或
(b)本命令的执行应符合适用法律,并视拨款情况而定。管理和预算厅主任与预算、行政或立法建议有关的职能。
(c)本命令不旨在,也不旨在为任何一方创设针对美国、其部门、机构或实体、其官员、雇员或代理人或任何其他人士的任何可在法律上或衡平法上强制执行的实质性或程序性权利或利益。
秒。6。撤销。行政命令132332001年11月1日被撤销。
白宫,
巴拉克•奥巴马(BARACK OBAMA)
2009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