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会员资格

外国情报监测法院

2003年会员资格

外国情报监测法院是由1978年的外国情报监测法第103(a)条(50澳元1803(A))的第103(a)条。它最初由来自美国首席大法官命名的七个电路的七个地区法官组成,最长可达7年。

2001年,美国,第208条第208条第208条)修改了外国情报监测法,以增加FIS法庭法官的数量七到十一点“其中,其中不少于3岁的人在哥伦比亚区的20英里范围内。”2003年法院的成员如下。

任命 到期
科尔 - 科尔利,科琳(主持) D.D.C. 5/19/02 5/18/2009
贝克,哈罗德A. C.D.ILL。 5/18/98 5/18/2005
罗伯特C. d.ariz。 10/01/02 5/18/2009
布罗特曼,斯坦利 D.N.J. 7/15/97 5/18/2004
Carr,詹姆斯G. N.D.OH. 5/19/02 5/18/2008
Conway,John E. D.N.M. 5/19/02 5/18/2007
戴维斯,迈克尔J. d.minn。 5/18/99 5/18/2006
戈尔顿,纳撒尼尔米 d.mass。 5/18/01 5/18/2008
希尔顿,克劳德米。 E.D.VA. 5/18/01 5/18/2007
卡恩,乔治P. s.d.tex。 5/18/03 5/18/2010
罗伯逊,詹姆斯 D.D.C. 5/19/02 5/18/2006



外国情报监测审查法庭

审查外国情报监测法院是由1978年的外国情报监测法制定的,审查福斯法院否认的申请。审查法院由三名法官组成,其中一名法官被指定为主席法官,该法官由美国的首席公约从美国区或上诉法院命名。法官最多服务于最多七年,并且没有资格重新设计。

任命 到期
Guy,Ralph B.(主持) 第六赛
到主持
10/08/1998
5/18/2001
5/18/2005
5/18/2005
捉迷恋,爱德华 第九巡回电路 9/25/2001 5/18/2008
冬天,拉尔夫·克。 第二电路 5/18/2003 5/18/2010



资料来源:美国司法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