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拉克签署了全面核禁试条约

维也纳,2008年8月20日:伊拉克于2008年8月19日签署了《全面禁止核试验条约》。

全面禁止核试验条约组织(CTBTO)筹备委员会执行秘书Tibor T th在一份声明中说:我们欢迎伊拉克签署《全面禁止核试验条约》的决定。考虑到伊拉克目前面临的诸多挑战,这一点尤其重要:这是核裁军和核不扩散的一个强有力的政治信号。我希望这将鼓励该地区的其他国家以及其他国家效仿

《全面禁试条约》禁止一切核爆炸。目前正在建立一个核查制度,以监测《条约》的遵守情况。预计构成国际监测系统的全球共有337个设施将监测地下、海洋和大气,以发现任何核爆炸的迹象。其中230个设施已经在向维也纳传送数据。尽管许多监测站尚未建立,但IMS的表现比条约谈判代表在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DPRK)于2006年10月9日宣布进行核试验时所预测的要好。

他强调了伊拉克加入《全面禁止核试验条约》成员国大家庭所带来的好处。除了参与该组织的决策机构外,伊拉克还将获得IMS的原始和分析数据,这些数据还可用于民用和科学应用,如减灾。此外,伊拉克公民现在将能够在CTBTO工作。

由于伊拉克是世界上为数不多尚未签署《全面禁试条约》的大国之一,它的签署是该《条约》的一个重要里程碑。《条约》规定的中东和南亚关键区域的签署总数现已从20个增加到21个,只剩下5个非签署国:不丹、印度、巴基斯坦、沙特阿拉伯和叙利亚。在阿拉伯联盟中,在总共22个国家中签名的总数现在是18个。

现在几乎所有国家都加入了《全面禁试条约》。伊拉克签署后,共有179个国家签署了《全面禁试条约》。然而,该条约要生效,必须由《全面禁试条约》附件2所列的44个国家签署和批准。这些国家于1996年参加了《条约》的谈判,当时拥有核动力或研究反应堆。其中35个国家已批准,包括三个核武器国家:法国、俄罗斯联邦和联合王国。剩下的九个国家是:中国、朝鲜、埃及、印度、印度尼西亚、伊朗、以色列、巴基斯坦和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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