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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5月19日,星期一

对于联系方式:
史蒂文·阿福特古德
(202)675-1012

FAS起诉中情局的情报预算公开

美国科学家联合会今天提交了信息自由法诉讼,指控中央情报局迫使总情报预算的披露。

这起诉讼引述中央情报局多伊奇的再主任1996年国会证词中说,“总统被说服拨款情报目的年用量公开告知公众,而不是在自身,危害情报活动。”

中情局显然无视总统的观点,也违反了《信息自由法》,拒绝透露预算总额。与此同时,一项要求公布预算总额的国会修正案去年被众议院以176票对248票否决。

“如今的预算保密既表明了中央情报局信息政策的腐败,也表明了国会监督的不足,”美国联邦情报委员会(FAS)政府保密项目主任、《信息自由法》诉讼的原告史蒂文·阿夫特古德(Steven Aftergood)说。

阿夫特古德说:“中情局和国会都还没能动摇这个预算数字,所以我们要这么做。”

美国国家安全研究中心(电话:202-994-7060)主任凯特·马丁在《信息自由法》诉讼中担任FAS的代表。

密歇根州民主党众议员约翰·科尼尔斯(John Conyers)最近提出了一项法案(HR 753),这将要求公布每年的全部情报预算要求,以及已拨款的数额。(联系人:Carl LeVan, 202-225-5126)。

以下是FAS的《信息自由法》投诉副本。


在美国地方法院
哥伦比亚特区

史蒂文·阿福特古德
代表
美国科学家联合会
马萨诸塞州大道307号
华盛顿特区20002
原告

中央情报局
华盛顿特区,20505
被告。

箱号1:97CV01096
法官:托马斯·F·霍根
套型:FOIA
时间戳:05/19/97

投诉作出宣告和禁令救济
根据《信息自由法

1.原告史蒂芬Aftergood,代表美国科学家联合会,旨在根据信息自由法案的总预算拨款为智能1997财年的释放。中情局拒绝释放总情报预算数字原告,理由是该数字是正确的分类,因此从根据该法发布免除。然而,克林顿总统认为该信息不符合分类标准。因此,中情局拒绝释放总情报预算数字是违反法律规定的。

2.信息是根据信息自由法(b)的(1)无须泄露仅当它是正确的分类根据执行顺序。克林顿总统的行政命令12958条规定,如果其披露“合理预期可导致对国家安全,损害”秒信息可仅分类。1.2(A)(4)。该行政命令还规定,“如果有显著疑问需要分类信息,不得进行分类,”秒。1.2(b)中。

3.1996年4月23日,克林顿总统的新闻秘书写道,总统宣布“情报界的几项重大改革……这是建立在布朗委员会关于情报机构的作用和能力的报告中提出的建议的基础上的。”The Press Secretary stated that "reflecting the President's determination to promote openness in the Intelligence Community, he has authorized Congress to make public the total appropriation-- the bottom line figure -- for intelligence at the time the appropriations conference report is approved by Congress."

4.次日,也就是1996年4月24日,时任中央情报局局长的约翰·多伊奇向参议院情报特别委员会解释说:“总统被说服,披露用于情报目的的年度拨款将会让公众了解情况,而其本身不会损害情报活动。”

5.中情局拒绝公布这一数字违反了《信息自由法》。

管辖权和管辖

6.根据《信息自由法》(美国联邦法典第552(a)(4)(B)条)、《行政程序法》(美国联邦法典第701条),本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节。和28 U.S.C.秒。1331和1361。

7.场地位于美国南加州大学第552(a)(4)(B)条规定的区域内。

派对

8.美国科学家联合会是一个有52年历史的研究机构,关注国家安全政策。原告史蒂文·阿夫特古德是联邦政府保密项目的负责人,撰写由联邦每月出版的“保密和政府公报”。该公报的发布是为了挑战政府的过度保密,促进科学、技术、国防和情报领域的公众监督和自由交流。

9.被告中央情报局是美国政府的一个机构,根据《信息自由法》拥有原告要求的文件。

案情陈述书

10.在1996年11月12日,信,原告Aftergood,代表美国科学家,根据信息自由法案,联合会的请求指示的情报,1997年财年从中情局总预算拨款文件复印件。

11.在1996年12月4日,信中,CIA拒绝释放从释放和下部分(B免除正确分类信息所请求的信息给FOIA原告声称它根据第(b)中是无须泄露(1))(3)豁免情报来源和从释放的方法。

12.在1996年12月12日的信中,原告对扣留信息提出上诉,指出所要求的信息在12958号行政命令中没有适当分类,豁免(b)(3)也不适用。

13.中情局在1997年1月17日的信中承认收到了原告的上诉。该公司修正了其早先关于该等资料获豁免根据第(b)(3)项披露的声明。ClA的信中写道:“信息被拒绝仅仅是基于信息自由法豁免(b)(1)。我们在1996年12月4日的答复中无意中声称《信息自由法》豁免(b)(3)是不予承认的依据。”原告has received no further response to his appeal.

诉讼理由

14.原告将第1-13段的每项指控都合并在一起,就好像在此已充分说明。

15.被告中情局未能释放请求的信息违反了信息自由法案,美国法典5秒。552。

为缓解祈祷

为此,原告请求法院:

a.加快本诉讼的程序;

b.声明被告拒绝提供阿夫特古德先生所要求的资料是非法的;

命令被告向原告提供1997财政年度情报预算拨款总额的文件;

d.裁定原告在此诉讼中的费用和律师费;和

即授予的其他和进一步的救济,法院认为公正和适当的。

__________________
凯特•马丁
直流阀949115号
中心国家安全研究
2130 ^ h圣REET,净重,套房701
华盛顿特区20037
(202) 994 7060

原告律师

1997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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