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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S注意:对于相关背景,见“起诉美国关于中国核发展的书”作者在纽约时报,2001年6月18日。
美国地区法院
在哥伦比亚特区

[2001年6月18日提交]

Danny B. Stillman *[地址已删除]原告* *,* *诉* *国防部*华盛顿特区20301 * *和* *国防情报局*华盛顿特区20340 * *和* *能源部*华盛顿特区20585 * *和* *中央情报局*华盛顿特区20505 * *被告。* *********************************

抱怨

原告Danny B. Stillman向国防部、国防情报局、能源部和中央情报局的被告提起诉讼,要求根据《联邦宣告性判决法》(28 U.S.C. 2201)和《行政程序法》(5 U.S.C. 701)获得禁令和宣告性救济节。,所有撰稿法案,28岁。�1651,被告的内部条例和美国宪法的第一次修正案。被告在原告中非法强制拘留原告,完全侵犯他发布稿件的权利“在中国的核武器计划内”

管辖范围内

1.本法院根据5 U.S.C,对此行动有管辖权。�702和28 u.s.c.�1331。

地点

2.场地在5 U.S.c中的地区是合适的。�703和28 u.s.c.�1391。

3.原告Danny B. Stillman(“蒂尔曼”)是加利福尼亚大学洛杉矶阿拉莫斯国家实验室(“Lanl”),新墨西哥州的前雇员。他居住在新墨西哥州。

4.被告国防部(“DoD”)是一个由5 U.S.C. 701定义的机构。这也导致了拒绝斯蒂尔曼出版他的手稿的决定。

5.被告辩护智能局(“DIA”)是5 U.S.C.定义的代理机构。�701.这是否定否定仍然是发布稿件的权利的决定。

6.被告能源部(“DOE”)是由5 U.S.C的代理机构。�701.这是否定否定仍然是发布稿件的权利的决定。

7.被告中央情报局(“CIA”)是一个由5 U.S.C. 701定义的机构。这也导致了拒绝斯蒂尔曼出版他的手稿的决定。

事实

8.斯蒂曼在Lanl工作了二十八年,直到他于1993年退休。在他在Lanl工作时,斯蒂尔曼与美国政府的各机构执行了各种秘密协议。这些协议阻止仍然可以在没有官方授权的情况下通过雇佣课程释放释放分类信息。它还要求他甚至在退休后提交任何预售审查的作品。

9. 1990年春季和1999年夏季之间,斯蒂尔曼向中国推行了九次旅行。他访问了中国所有中国核武器设施和炸弹测试网站,并参加了与中国科学家和政府官员进行了广泛的讨论。虽然在中国,斯蒂尔曼在他的个人笔记本中记录了他的中国计划的个人笔记本的详细历史,他被顶级中国科学家告诉了中国科学家,并与中国武器设计师见面。他甚至公开提供中国核武器设施的照片。

10.就像任何记者,学生或经验丰富的旅行者一样,斯蒂尔曼维持了一份关于他的经历的杂志,他详细说明了他所看到和听到的,他遇到了谁。仍然在2001年5月16日在其首页文章中记录了华盛顿邮政的行程中国内部的炸弹实验室内的男人:美国的科学家备忘录,他们聚集了信息。物品的副本附加为展览“1”。

11.仍然发生了前三次旅行,而斯蒂尔曼仍然是加利福尼亚大学的Lanl雇员。旅行未在美国政府的截止日内进行,也不是他的就业要求。中国政府对中国境内的所有费用进行了财务负责。仍然发生在Lanl的退休后第四,第五和第六次旅行。唯一的美国政府参与似乎仅限于美国政府的机构自愿偿还斯蒂尔曼,以便他往返中国的旅行费用他回来了。斯蒂尔曼和美国政府之间不存在合同安排,美国政府也不愿意以后赔偿斯蒂尔曼,影响任何旅行的存在或他旅行的可能性。中国政府再次承担了在中国境内发生的一切费用。最后三次访问完全没有美国政府的参与。斯蒂尔曼这次旅行的资金完全由斯坦福大学提供。

12.每次访问中国后,斯蒂尔曼都主动会见美国政府机构的代表,并告诉他在中国的所见所闻。利用美国人,尤其是游客或商人,获取美国政府特工无法获取的信息,在情报界是司空见惯的事。正如作家罗纳德·凯斯勒所记载的在中央情报局例如,美国中央情报局(CIA)的国内资源司(Directorate of Operations)就公开要求“出国旅行的美国人回国后报告他们所看到的情况。”海湾战争期间,国内收税办公室从帮助建造伊拉克目标的美国和其他商人那里获得了计划。”Id。21岁。即使是大学教授也经常被中央情报局要求提供有关他们旅行的信息。Id。在22岁。

13.完全基于他个人目睹的,在中国的日志作为指导中听到或公开给出的,仍然撰写了一份稿件,这是一个大约506页的长度,详细说明了他的九个访问。

能源部的参与

14. 2000年1月12日或大约1月12日,根据需要对所有书面材料预先审查的保密协议的条款,依赖斯蒂曼稿件的副本被送到DOE。

15.2000年4月11日,斯蒂尔曼会见了美国能源部核与国家安全信息办公室文件解密司的杰夫·扎尔金,扎尔金提出了美国能源部的机密问题和11条删除或重新措辞的建议。能源部建议的每一项修改都被纳入斯蒂尔曼的手稿中。

16.根据2000年4月27日的备忘录,Anton A。美国能源部核与国家安全信息办公室文件解密部主任Joe Sinisgalli指出,这份手稿据称包含“机密的受限制的机密数据(SRD)和机密的国家安全信息(SNSI)”。有人指出,能源部并没有“对手稿进行逐行细致的审查,而是强调了普遍关注的领域。”

17.备忘录日期为2000年10月23日,罗杰K. Heusser,核武器董事,核武器国家安全信息办公室,DOE,仍然指出,仍然重新提交了2000年6月26日的信函的稿件副本,并曾曾致辞分类问题。Heusser Mistifidies Stillman作为母鹿员工,并在政府资助的旅行中取得了所有的旅行。他表明,DOE已同意代表国防部回应斯蒂尔曼的手稿。国防部通过2000年9月12日的备忘录向Doe通报了Doe,它反对“公开发布了稿件的任何部分”。由于国防部的位置,DOE决定不要审查手稿的修订页面,因为我们对修订后的页面的审查将为斯蒂尔曼博士没有用。“

18.在2001年3月20日的信件中,Stillman的律师请求能源部允许他审查这份手稿,并确定它可能存在的任何剩余利益或担忧。

19.通过信函日期为2001年3月29日,斯蒂姆曼的律师要求DOE对稿件进行全面审查,确定指定的分类机构及其分类类别,处理此事与任何其他感兴趣的联邦机构分开,以及安排最早的机会讨论手稿的会议。母鹿从未回复斯蒂尔曼的请求,也没有回应核心J. Self,核武器和国家安全信息办公室内的联系人的几个电话留言。

20.在2001年4月4日的信中,斯蒂尔曼的律师再次要求与能源部官员会面。能源部没有回应。

21. 2001年4月10日,2001年4月23日和2001年5月16日送到DOE的额外信件,该代理总法律顾问试图寻求与斯蒂曼稿件审查的DOE合作。DOE未能回应每次尝试。

22.在信息和信仰上,DOE未能完成对斯蒂尔曼的稿件的审查。

防御情报局的参与

23.大约在2000年1月5日,根据保密协议,斯蒂尔曼的一份手稿被亲手交给了国防情报局,该保密协议要求在出版前对所有书面材料进行审查。

24.在2000年6月2日的信中(虽然直到2000年6月15日才收到),国防情报局公共事务办公室的Charles W. Hoing通知Stillman,对他的手稿的审查仍在进行中,国防情报局已经发现“手稿的内容涉及几个组织的股权”,“国防部长办公室(OSD)官员的初步审查发现了一些问题,导致了对手稿出版的完全反对”,“国防情报局的审查涉及逐行评估材料,以减轻OSD的担忧,并允许尽可能多的信息公开”,“你的手稿中的一些信息如果被披露,将会对美国情报行动和美国国家安全造成损害。”最后,霍恩说,他“无法提供完成审查的具体预期日期,但正在取得重大进展。”

25.斯蒂曼日报日期为2000年6月7日,斯蒂曼撰写了关于如何上诉审查稿件的延迟延迟的审查信息的公共事务办公室。

26.在2000年6月16日的信中,国防情报局公共事务主管Betsy K. Scrivner通知Stillman,他的手稿“没有被拒绝出版”。她还指出,“现在提起上诉还为时过早。”

27.截至2000年6月25日的信,斯蒂姆曼通知SCRIVNER,他已被参议员Domenici的办公室通知,即在2000年7月底之前审查未审查。

28.通过2000年8月2日的电子邮件,Hoing通知Stillman, DIA已经完成了审查,但要求通过国防部信息自由和安全审查局(DFOISR)为审查工作提供人员。

29.通过2000年8月31日的来信,Laurie S. Kelly,首席公共事务,DIA,通知静止者,“[D] UE在稿件的内容和国防部的重要程度上(DoD)股票超出Dia的utview,DFOISR确定有必要对审查稿件负责审查。审查过程没有被推迟,但DFOISR承担了对国防部审查和最终决定在稿件上出版的国防部职务的决定负责。“Kelly表示,预计加工将于2000年9月15日之前完成。

30.通过2001年3月20日的信件,Stillman的法律顾问联系了国防情报局总法律顾问William J. Allard,并请求与国防情报局官员会面,讨论关于手稿来源可能存在的误解,并得到适当澄清以审查手稿。

31.通过2001年3月20日的来信,atarard表示,“他们意识到稿件中的大部分信息的情况”以及关于审查稿件的问题应该向DFOISR讨论。

国防部的参与

32.国防部得到了国防部情报局提供的斯蒂尔曼手稿的副本,国防部情报和情报研究所承担了国防部审查协调的责任。国防部错误地认为斯蒂尔曼在担任能源部雇员时写了这份手稿。

33. 2000年9月12日的备忘录日期为C.Y。Talbott,Dfoisr副主任,通知Jeff Zarkin,Doe,Doe:

附件和括号内的手稿的副本据称是保密的,并已被扣留。

34.通过信函日期为2001年3月29日,斯蒂姆曼的律师联系了亨利麦克林德,董事,DFOISR,并要求(1)有机会与国防部官员会面,(2)确定指定的分类机构,(3)分类类别DoD believes are at issue, (4) clarification of the grounds upon which DoD believes the information within the manuscript is owned by, produced by or for, or is under the control of the DoD or U.S. government, and (5) the authority under which DoD believes it may classify Stillman's manuscript. Additionally, McIntyre was notified that Stillman was never an employee of DOE, that DoD should permit Stillman's counsel to review the manuscript and that DoD must ensure that dissemination of the manuscript is limited to those who are participating in the classification review only due to copyright and propriety interests.

35.通过日期为2001年4月5日的信函,DFOISR主管麦金太尔通知Stillman的律师,他已收到日期为2001年3月29日的信函,并正在征求保密当局的意见。

36.在2001年4月10日的信件中,Stillman的律师要求在2001年4月20日之前与国防部官员会面,讨论围绕手稿的许多法律问题,特别是因为:金博宝正规网址

虽然Mcintyre于2001年4月23日麦金吉打电话给斯蒂尔曼的律师,但在2001年4月23日普遍讨论手稿,虽然没有会议。

37.在2001年5月16日的信函中,斯蒂尔曼的律师要求在2001年5月25日之前与国防部官员会面。

38.截至2001年5月23日的信函,Foisr通知斯蒂尔曼的律师McIntyre已于2001年5月24日,该会议于2001年5月24日,为各种涉及的机构讨论斯蒂尔曼的稿件的代表。然后,政府准备于2001年5月25日或以后互动的日期与斯蒂尔曼律师会面。

39.2001年5月25日,Stillman的律师参加了与FOISR主管McIntyre和国防部律师Stewart Aly的电话会议。国防部表示,它已经完成了审查,国防部理解它不能扣留整个手稿,能源部还没有完成对手稿的审查,需要至少额外的三周。此外,国防部还认为斯蒂尔曼的9次访华都与美国政府有关。Stillman的律师回应说这不是真的,并将以书面形式进一步澄清这个问题。

40.由2001年5月29日的信函,仍然澄清了国防部,澄清了斯蒂尔曼与政府对我所建立的每次旅行的关系。要求国防部要求在九次旅行中通知政府的法律地位。蒂尔斯曼提供了等待合理的一段时间,以允许政府裁定关于他对中国的第一次访问的信息,如果承认它无法排除静止人,从出行四到九次获得的信息。然而,此优惠预计政府将致力于善意的谈判和合作,以实质性地讨论如何确保尽可能多地解读其对前三次旅行的影响。不迟于2001年6月1日申请了回应。

41.在2001年6月1日的信中,DFOISR主任麦金太尔重申,能源部对手稿的逐行审查至少需要三周时间。他指出:“虽然能源部的立场是明确的,但我们不能就手稿的地位提供一个统一的立场。此外,我们正试图根据我们的代理机构提供的信息,确定Stillman先生所有中国之行的状态。我们正在努力尽快完成这些行动,但在此之前,我们没有基础来确立政府的法律地位,或为您的客户提供选择。”

42.截至2001年6月5日的信函,斯蒂尔曼的律师通知国防部(送给DOE和DIA的副本),诉讼将在2001年6月18日或之后启动,除非所有评论已经完成,稿件的所有审查都有大量的令人享有的稿件已批准发布,特别是在2001年5月24日所述的信中列出的情况下,仍然允许延迟达到威斯曼的律师访问手稿以来,自2001年3月以来一直待定。

43.在2001年6月8日的信件中,斯蒂尔曼的律师要求国防部确定手稿的当前分类级别。

44.通过信函日期为2001年6月11日,DFOISR主任Mcintyre表示,“国防部审查员暂定确定稿件包含应在秘密分类层面分类的信息。虽然该办公室承受了适当的安全保障措施,稿件尚未通过分类机构正式归类。在我们审查结束时进行此类正式确定,分类决定不会是最终的。我无法评论能源部门的行为或决定。“

45.由2001年6月15日的信函在营业日结束时,麦金塔德董事DFOISR董事已收到,表示,从2001年6月19日安排了来自相关机构的审稿人会议,并提出了发生的会议2001年6月25日星期一周。

46.截至2001年6月15日的信函,仍然在2001年5月24日和2001年6月5日之前发表的信件所通知国防部的通知国防部。

中央情报局的参与

47.备忘录日期为2000年9月12日,C.Y。塔巴ott,Dfoisr,通知Jeff Zarkin,Doe,“中央情报局与国防部审理的审理,并确定了已附加名单中的其他关注领域。”所附名单仍然被归类,尚未发布。

第一诉因
(行政程序法-延迟最终决定)

48.Stillman重申并证实上文第1至47段所载的指控,包括这些指控。

49.自1962年以来,斯蒂尔曼已执行多项保密协议,包括1985年10月23日的一项秘密协议。根据本协议,斯蒂尔曼提交了预售审查的稿件。该协议注意到,“我提交材料的部门或机构将在其上行动,在适当的情况下协调智力界,并在合理的时间内对我作出回应,而不是从收据之日起了30个工作日。

50.自2000年1月以来,美国国防情报局和能源部一直拥有斯蒂尔曼的一份手稿。国防部和中央情报局很快就收到了副本。被告拒绝了斯蒂尔曼关于中国的核武器计划违反适用法规和法规的超过17个月。然而,被告在内部备忘录中完全清楚地清楚了,稿件无法发布。

51.尽管Stillman和他的律师一再要求提供更多关于被告对出版手稿的正式立场的资料,但没有向他们提供任何资料。

52.所有对被告能源部的请求都被忽略了。能源部官员多次没有回复记者的电话或信件。

53.尽管蒂尔曼的律师的访问权限要求获得斯蒂姆曼的稿件,但他显然保持了适当的许可,被告拒绝允许访问。

54.被告不合理地拖延了对斯蒂尔曼手稿的适当分类水平做出最终和及时的决定。他们也没有明确提出任何合理的基础和任何具体情况,让斯蒂尔曼“治愈”任何可感知的担忧。

55.被告,其官员和雇员,承诺和承诺违反与斯蒂曼有关的自由裁量权的行动,包括但不限于不合理地推迟审查审查的分类过程中国的核武器计划。这些行为无事实根据,无实质证据支持,违反内部法规和联邦法规,违反宪法权利、权力、特权或豁免,或超过法定管辖权、权限或限制,或缺乏法定权利,从而使斯蒂尔曼遭受行政诉讼法规定的法律错误。

56.被告违反等内部规章制度,但不限于,国防部指令数字5210.2(1981年4月3日),5210.50(1992年2月27日),5210.83(1994年11月16日),5230.9(1999年7月15日),和5230.25(1995年8月18日),美国能源部O 470.1(1996年6月21日),美国能源部M 471.2 - 1 b(1999年1月6日),和美国能源部M 475.1 - 1(1998年5月8日)。

57.因此,斯蒂尔曼遭受了不利和有害影响,包括但不限于精神痛苦,情绪创伤,并丢失或危害的现在或未来的金融机会。

第二诉因
(第一修正案-出版的权利-
缺乏合法权威)

58.Stillman重申并证实上文第1至47段所载的指控,包括这些指控。

59.自1962年以来,Stillman已经执行了几个保密协议,包括1985年10月23日的一个。根据这份协议,Stillman提交了他的手稿进行出版前审查。该协议指出,“我通过签署本协议获得的所有信息现在和将来都是美国政府的财产。”

60.根据他的保密协议,斯蒂尔曼在2000年1月或2000年1月,提交了他的稿件中国的核武器计划对于预售评论的DIA和DOE。国防部和中央情报局此后不久收到副本。

61.国防部反对公开整个手稿,并且认为删节不会纠正任何可能的分类问题。它断言,稿件中的信息根据执行命令12958的规定来分类。“本文件的公开发布可以合理地损害美国的安全问题。此外,开放的出版物也可以与中国的外交关系造成有害影响两国的未来科学交流。“

62.美国能源部指称,这份手稿包含“机密限制数据(SRD)和机密国家安全信息(SNSI)”的信息。它拒绝逐行审查,因为国防部全面反对发表手稿的任何方面。

63.中央情报局还确定了手稿中的分类问题,并同意国防部的评估,即没有任何部分可以发布。

64.Stillman于1993年从LANL退休。只有他的前三次中国之行是在他受雇于LANL期间进行的。他第四次至第九次旅行获得的信息是以美国公民的身份提供的。这些旅行不是官方性质的,也不是应被告的要求或为向被告提供信息的目的而进行的。因此,斯蒂尔曼手稿中所包含的信息并未获得,这是由于他根据保密协议获得的任何权限。

65.即使是关于Stillman在LANL工作期间的中国之行,他所获得的信息都是来自公共渠道,比如研讨会、演讲和会议,这些会议涉及了来自不同国家的大量人员,包括政府和非政府官员。斯蒂尔曼和被告之间存在的任何特殊的信任关系,即使不是完全丧失,也大大削弱了。

66.被告不允许违反或缩小斯蒂尔曼的宪法权利,以发布未分类的信息或获得作为私人公民的任何信息。它们可能不会审查这些材料,合同或其他方式。政府没有合法地利益审查斯蒂尔曼手稿中所载信息的审查或权力。

67.由于被告人不受违法的侵犯威斯曼发布其手稿中所载的信息的权利,因此他们违反了斯蒂姆曼的第一次修正权利。因此,斯蒂尔曼遭受了实际的不利和有害影响,包括但不限于可能的民事或刑事处罚,延迟能够及时地报告可信的新闻报道,和/或遗失或危害现在或未来的财务状况机会,损害了他为公众服务的能力。

第三诉因
(第一修正案-出版的权利-
分类挑战)

68.斯蒂尔曼重申并概述上文第1至47段中所载的指控,包容性。

69.自1962年以来,Stillman已经执行了几个保密协议,包括1985年10月23日的一个。根据这份协议,Stillman提交了他的手稿进行出版前审查。该协议指出,“我通过签署本协议获得的所有信息现在和将来都是美国政府的财产。”

70.大约在2000年1月,根据保密协议,斯蒂尔曼提交了他的手稿中国的核武器计划对于预售评论的DIA和DOE。国防部和中央情报局此后不久收到副本。

71.国防部反对公众发布整个稿件,并不相信自我意义将纠正任何感知的分类问题。它断言,稿件中的信息根据执行命令12958的规定来分类。“本文件的公开发布可以合理地损害美国的安全问题。此外,开放的出版物也可以与中国的外交关系造成有害影响两国的未来科学交流。“

72.美国能源部指称,这份手稿包含“机密限制数据(SRD)和机密国家安全信息(SNSI)”的信息。它拒绝逐行审查,因为国防部全面反对发表手稿的任何方面。

73.中央情报局也在手稿中确认了机密问题,并同意国防部的评估,即不能公布任何部分。

74.被告未能证明,政府的利益超过了Stillman的出版权利,政府希望通过将真实而不仅仅是臆测的伤害最小化来有效地执行其使命。

75.被告未能证明存在实质性的政府利益,使其能够禁止斯蒂尔曼手稿的出版。此外,他们还对Stillman受第一修正案保护的活动施加了不合理的限制。

76.被告施加对斯蒂曼的限制过于含糊不清,并没有狭隘地限制,以避免侵犯他的第一次修正权利。他们没有必要限制言论,不用于保护任何实质性的政府利益。

77.最重要的是,被告没有提出合理的具体解释,以证明要删除的信息与分类的理由之间存在逻辑联系。分类的理由既不合理也不可信。因此,他们无法支持对斯蒂尔曼的手稿进行审查的企图。

因此,原告Danny B. Stillman请求法院给予他下列救济:

发布永久禁令,阻止被告限制出版他的手稿“在中国的核武器计划内”

(2)禁止被告或其他政府机构启动民事或刑事诉讼,反对斯蒂姆曼,以便将来出版他手稿中的任何信息;

(3)宣布斯蒂尔曼拥有发布稿件中信息的第一次修正案;

(4)宣布被告违反了行政程序法及其内部条例,管理预售审查;

(5)要求被告立即发布关于其关于出版艾斯曼稿件的各自职位的书面决定;

(6)根据《平等获得公正机会法》或任何其他适用法律,向Stillman支付诉讼费用和合理的律师费用;和

(7)给予法院认为公正和适当的其他救济。

日期:2001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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