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议员怀登的新闻稿

怀登寻求将FISA法庭意见解密

参议员称意见是评估联邦监视法的关键

2008年7月25日星期五

华盛顿特区�为了更好地为正在进行的关于情报监视法的国会辩论提供信息,参议院情报特别委员会的高级成员、美国参议员罗恩·怀登(俄勒冈州民主党)今天向公共利益解密委员会发出了以下信件。信中要求该委员会审查外国情报监视法庭的关键意见,并决定哪些意见应该解密并公开发布。

“如果不彻底了解法院如何解释这些法律,国会就不可能评估国家监控法律的有效性,”维登说。“这正是公共利益解密委员会(Public Interest Declassification Board)成立的目的。”

公共利益解密委员会(PIDB)是根据2000年的《公共利益解密法案》成立的,目的是审查美国的保密政策并提供建议。2004年,怀登和参议院情报委员会(Senate Intelligence Committee)一个由两党同事组成的小组努力扩大委员会的职权范围,使国会议员有可能寻求对机密决定进行独立审查。2007年,国会通过了一项立法,明确了PIDB在没有白宫指示的情况下审查机密决定的权力。虽然委员会最近就分类政策的许多方面编写了一份冗长的报告,但它从未就具体文件的分类提出建议。

“该委员会拥有必要的专业知识和独立性,就保护国家安全何时需要保密以及何时不需要提供知情、客观的建议,”维登说。“我感到高兴的是,审计委员会现在有了开始审议这些请求所需的资源和权力。”

怀登参议员的信全文如下:

2008年7月25日

马丁丝腰带
主席
公众利益解密委员会
国家档案和记录管理局
宾夕法尼亚大道700号,西北,500室
华盛顿特区20408

亲爱的丝腰带先生:

最近围绕《外国情报监视法》(Foreign Intelligence Surveillance Act)修订案的争论,突显了一个艰难的困境。为了就立法和公共政策进行明智的、建设性的辩论,决策者和公众必须清楚地了解现行法律是什么,以及如何解释现行法律。

在法律的大多数领域,这种理解可以通过简单的研究获得。关于外国情报监视法案,然而,它可以是非常困难的对公众——甚至许多国会议员——了解关键条款的法律解释,因为外国情报监视法庭的意见几乎总是分类。

作为参议院情报特别委员会(Senate Select Committee on Intelligence)的一员,我有权了解这些意见;公众和我在国会的大多数同事都不知道。显然,有必要对法院意见的大部分内容进行分类,因为这些意见几乎不可避免地涉及敏感情报信息的讨论。但是,这些意见也包含了司法部门对联邦情报监视法含义的权威观点。如果国会议员和公众不知道法律在法庭上的解释,他们根本不可能确定现行法律是否充分保护了国家安全和公民自由。虽然我很自然地认识到有必要将敏感的搜查令申请的细节保密,但我没有看到国家安全方面的理由,为什么最高法院的大多数一般法律解释不能被编辑和公开发布。

虽然今年的监控辩论可能已经结束,但随着《爱国者法案》某些有争议条款的截止日期临近,另一场辩论无疑将在明年开始。了解法院意见的实质内容将大大有助于为这场辩论提供信息。因此,我请求委员会审查过去十年法院对《外国情报监视法》的解释的主要意见,并就其分类提出建议。如果您需要协助确定最相关的意见,请致电(202)224-1700与我的员工约翰·迪卡斯先生联系。感谢您考虑这一请求,并期待您的回复。

关于一个相关问题,我读了委员会关于改善解密我对你和你的董事会成员和工作人员在工作中表现出的彻底和专业精神印象深刻。我期待着在未来阅读更多类似高质量的报告。ReportsReports

真诚地,

罗恩
美国参议员




来源:参议员怀登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