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密消息
来自FAS政府保密项目
2000年10月4日

总统的科学顾问对安全问题直言不讳

“我忍不住会想,外敌可能会如何攻击美国的国家安全技术基地,”白宫科技政策办公室(White House Office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Policy)主任尼尔·莱恩(Neal Lane)上周在美国国家科学院(national Academy of Sciences)的一个研讨会上说。

一个特别阴险的外敌可能会试图破坏我们国家实验室的士气,用新规定束缚它们,把它们与国际科学界隔离,赶走它们最有经验、知识最渊博的员工,并切断它们聘用有前途的新员工的机会。正如我最喜欢的一篇哲学论文中所说,�我们遇见了敌人,他就是我们自己。”

莱恩博士关于新安全环境的演讲全文现在链接在这里:

关于情报授权法案的参议院对话

本周早些时候,参议院通过了《2001财政年度情报授权法案》(Intelligence Authorization Act for The 2001财政年度),其中包括几项尚未引起广泛注意的重要条款。其中一些条款昨天在参议院的一次对话中进行了探讨。

答:《泄密法》

大多数独立观察者都知道,分类系统并不是信息敏感性的可靠指标。然而,当其他所有人都在寻求安全与开放之间的新平衡时,国会却在继续将这一分类体系奉为刑事法规的基础。特别是,国会正在采取行动,明确禁止未经授权泄露机密信息。

在一段令人困惑的对话中,参议员谢尔比(Shelby)和拜登(Biden)讨论了即将生效的泄密法案,暗示机密的枕边谈话“可能是可以接受的”。

B.反情报改革法案

在对李文和案的首次立法回应中,一项新的条款将要求司法部长亲自审查并以书面形式证明任何不批准根据《外国情报监视法》(Foreign Intelligence surveillance Act)提出的电子监视或实物搜查请求的决定。新法规还将扩大“可能原因”的定义,“将可能发生在被要求监控前几年的因素包括进来”。

在一篇有时带有倾向性的关于李文和案的报道中,参议员Arlen Specter昨天解释了他对这些和其他变化的必要性的看法:

C.美国情报不受条约约束

新法案第305条将使美国情报机构免于执行未来条约和国际协议的刑法,除非这些法律中明确提到情报机构。

�收集情报的间谍活动本质上是一种欺骗行为,”参议员理查德布莱恩(Richard Bryan)周一解释说。禁止某些行为的条约不应无意中限制…情报活动。”

这个国际法上的特殊漏洞是拜登和谢尔比参议员相当平淡的评论的主题:

白宫关于参议院情报法案的行政政策声明对所有这些重要问题都保持沉默。金博宝正规网址10月2日的白宫声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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